我想,愛情也是一樣的,重如泰山輕如鴻毛。

如果將一個人看得重要,那麼即使不再相見,他還是會活在自己生命裡,蟄伏在呼吸裡,在某個熟悉的溫度、曾經路過的轉角裡甦醒,像是鬼魅般如影隨形。

 

如果不再在乎一個人,即使他曾經為你付出再多,都只是枉然。徒增兩個人的煩惱,將距離越拉越遠。曾經,就單單只是曾經而已。

 


只是,到底什麼時候該放棄? 什麼時候應該繼續堅持?
是不是像是數學習題一樣,一定有個解答,只是我們總是選錯了方向、沒說了該說出口的話。

 

 

 

他們決定給彼此留點空間。
他們認定這是尊重,是深愛對方的證明。
兩個人暗自希望時間有如他們所說的那樣神奇,在流逝的光陰裡能治癒了傷口。
彼此愛著對方的人,選擇各自過自己的生活。

 


這樣的確比較美,也灑脫。
也不會有愛過卻消逝了愛的悲傷。
但也許是情歌電影裡的暗示作祟,錯過了伸手可及的幸福,讓人覺得可惜。

 


不管是,
山盟海誓轟轟烈烈選擇在一起的人,一時孤單需要陪伴選擇在一起的人,
很多人最後還不是都走向各自的路途。

 

那麼,先愛了又何妨?
用小說漫畫裡、那種遠離現實的思考,這樣想。
也許是,希望誰可以代替自己,有一次熱烈的美好的愛戀。

 

 

 

但我也明白。
如果是我,也會做一樣的決定。

 

 孤傲的薔薇.jpg

 

 

 

2009-11-09 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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