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是一種抒發的管道。

剛開始寫網誌,是在無名。雖然從國中開始就有寫下東西的習慣,但那個年頭網路實在不發達,倒也沒想過要給誰看。而大學開始寫網誌,只是因為住在宿舍又有門禁的生活實在太無趣。

 

想像有個誰,其實默默的在關心我生活。
即使人氣一天只有一人,那幻想的被窺探感,讓人有被需要的感覺。
而自己只是默默寫下自己的強說愁。將憂鬱當作甜點來品嚐。

 

不太喜歡寫愛情,那些明明白白的愛情。
當決定揮揮衣袖離去的時候,我希望可以是不帶走一片雲彩。
記憶這種東西多曖昧,沒有照片沒有書信又何妨,失去的就不要再眷戀。
喜歡想像一個人,大於真正擁有一個人。

 

如果幻想是一種財富,那麼無疑地我很富有。
因為只是不斷地在腦海裡做夢。追求一種感覺,一種瘋狂,一種理智無能為力的狂喜。
年輕的時候可以稱為浪漫,過了一個年紀以後那叫無知。

 

嚴格說起來,我不喜歡給認識的人看網誌。 當然一些好友例外,卻也不是親密就能夠在例外的名單裡。
對於生活裡半生不熟的人,從沒聊過彼此腦海裡想法的人,讓他們看見這些囈語,有種赤裸裸站在大街上的難堪。不喜歡有個人的腦海裡冒出:「喔原來她是這樣的人阿」的想法。 就是不想給某些人看。

常常要拉著自己,不要再次躲起來。

 

 

 

我並不抱著「哼那些膚淺的人根本不懂我」的輕視,因為覺得,「一個人只看見另一個人想給他看的樣子」,這種事情理所當然。他人看見自己巧笑倩兮的膚淺,那也是自己表現的一面,也是完整自己的一片,他看見了那樣子的自己做了該做的評論而已。所以覺得沒有什麼「這才是真正的我」。


不過似乎漸漸變了調。 因為有更多的東西想要分享,建立了另一個人際關係的網路。
有時候寫東西的語氣彷彿在宣告。 很詭異。

 


又有時想要停止思考。 因為思考很痛,吸走能量,又讓人不能不理智感受現實。
是的這是逃避。他問我說以前的那個我說的話怎麼都不算數,我說她早就死掉了。
早就不存在了。在無意義的日子中蒸發了身影,消磨了志氣。

 

只剩依舊無意義的文字漂浮。
在雨夜裡,吸飽了水汽漲滿了虛偽的靈魂,流向他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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