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暴制暴是錯的,只會增加更多仇恨,
因此我們要放下仇恨,對加害者釋出善意,期望他改變。

乍聽很有理,
但,不奇怪嗎?
被傷害了,旁觀的好心人就急著來跟你說,
不要怒罵、不要責打,
要不然跟加害者有什麼兩樣?

台大生陳皓揚虐貓開庭後,看網路討論有感。

 

世界並非黑白,事情總無絕對,
有很多激勵人心的真實故事,可以訴說持續不懈的關懷改變了原本怎樣壞的人,
但在很多不那麼吸引注意力的角落,我們也能看見即使身邊的人努力地關心試圖改變,卻也改變不了扭曲暴戾的心靈。

 

「因為憤怒去責打虐貓者的人,跟因為自己開心就去殺貓的人,有什麼兩樣。」

這種發言,總是讓我覺得,當壞人真是太好了太輕鬆了,
因為自己深愛的人或生物被殺害而激昂,竟然被等同於冷血狠心殺害無力反抗生物的人,是一樣的道理?

 

當然暴力是錯的,
但在很多社會案件的餘波蕩漾中,
很多情緒行為我覺得無可厚非,
更明白的說,
不值得當下討論轉移焦點,發生就發生了。

法律?
這當然是這種行為會討論到的範疇,
我認為的法律其實是彈性的(事實上也是如此,所以一個罪名的刑法是一個範圍,而不是坐牢固定的日期或金額),
那麼,我願意給這樣受傷害的一群人寬容,而不是急著遵守著道德規矩而責備他們。

標準不一?
是的,當然是標準不一
對於殺童者,對於無差別濫殺者,對於殺害毛小孩的人,
對他們我無法有同情。

但我同意,
跟事件引發的憤怒相比,
更重要的是為什麼發生? 要怎麼預防?

像這樣就是會虐貓的人,我們要怎樣去輔導改善他,或是避免他再度犯案。

還有這次虐貓者台大生陳皓楊,
台灣的法律罰一罰,趕快丟回去馬來西亞然後讓他永遠不能入境台灣吧
(雖然看到某電子新聞說,馬國的貓友也群起激昂不願這人回國,
不過抱歉了,台灣這種人我們自己都防堵不完,能丟回去別國的總是要丟回去)。

 

離題的討論,
對於廢死支持者說,
現在也有死刑啊還不是很多犯罪,
我想說的,不是沒有死刑會更慘,因為這牽扯到整個社會還有整體價值觀、經濟等等層面,
而是幾年前發生的割喉殺童案,犯案者說出至今我仍印象深刻的一句話:

「殺一、兩個人不會判死刑!」
 

我認為,這句話道盡了一切。

 

這時,我很喜歡的一段言情小說家席絹寫的文字又要出場了:

「做好人的下場更慘。所謂的惡有惡報,都是惡人享遍天下好處、壓搾完天下利益之後,才給惡報去一條命。
要是正在『報』的那時候,再出現一個老冬烘來振臂疾呼以德報怨什麼的話,最後作惡的代價不過是哭出兩滴懺悔的淚水就抵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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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處按此

【原文】
子曰:「鄉愿(1),德之賊(2)也。」(《論語.陽貨第十七》)

【註釋】
(1) 鄉愿:愿,音「院」,忠厚、謹慎。外貌忠厚老實,討人喜歡,實際上卻不能區分善惡、好壞、是非的人
也就是鄉人鄙俗中,同流合污以媚於世,而被認為忠厚的老好人。孔子認為鄉愿似德非德,而又容易亂德,所以深惡痛絕。
(2) 賊:敗壞。

【語譯】
孔子說:「同流合污以媚於世,而被鄉人認為忠厚,實際上卻不能區分善惡、好壞、是非的老好人,就是敗壞道德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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