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0001_1592381058.jpg

原本看到挺不耐煩,覺得只是一個不斷在跟外遇對象粗暴性愛與溫和老公可愛小孩兩端間拉鋸的故事,有點無聊(即使安插了一個主角負責的凶殺案),但最後結局有救回來一點這個故事。 但如果是看了網路寫說「懸疑天后泰絲格里森發狂盛讚」或各方稱讚來看此書,可能就會有點失望。

 

   故事簡介   

 

  外遇對我而言,是個慰藉和避風港,
  讓我享受被渴望,而不是遭人推開。

  艾莉森擁有很多很多,支持她的丈夫、可愛的女兒、正在起飛的事業,她甚至剛拿下第一樁謀殺辯護案件,準備大顯身手。但,這一切只是「看起來」……

  再一晚,我就會停下來。
  艾莉森喝太多,忽略家庭,深陷外遇糾葛,追求粗暴刺激的性愛。
  我做的,我承認殺了老公,我有罪。
  艾莉森的當事人坦承殺夫,願意認罪。但是深入案件後,艾莉森的內心鬆動了,甚至支持客戶翻案。
  我在盯著妳,我知道妳幹了什麼好事。

  案件逐步露出曙光,艾莉森的手機卻出現威脅的匿名簡訊──她的祕密、罪咎、不堪全洩漏,甚至警告她即將失去一切……難道所有的宿醉誤事,是預告艾莉森會如同殺夫女人一般,步入生命無光之地,以致錯亂間拿起刀子在老公身上鑿開十多個洞?

  極其黑暗、說不出口的原因,厭女的世界持續釀造毒害身心的慘劇……

mia素材 (30).gif

 

主角艾莉森是律師,事業算做的不錯,剛接到自己夢寐以求的凶殺案偵辦。 故事一開始就超級重口味,描述她跟同律師事務所富有魅力的上級律師的粗暴性愛,大致上都走沒有前戲類似強暴的短暫性愛。  我覺得故事簡介還滿跳脫故事的,簡介寫說她外遇是想要被渴望不是被推開,但從大半的故事裡,都只看到外遇對象平常對她愛理不理、呼之即去、除了性愛不要講其他,除了有性行為以外,還真看不出來外遇對象哪裡給她被接納的避風港。  而家庭方面,的確她有老公、有女兒、事業蒸蒸日上,但可能因為故事一開始就描述她酗酒跟一直下定要離開外遇對象又離不開的狼狽模樣,也看不出來哪裡有人人稱羨的生活。

故事大致分為兩條線,一個是殺夫案、另一個是艾莉森的家庭生活與外遇對象。    艾莉森跟外遇對象一起負責的殺夫案我覺得沒什麼好說的,比較是小說的點綴,雖然說感覺作者也試圖從這個案子討論一些觀點,關於家暴、母親的愛等等。總之這個案子比較是證明女主角是有在做律師的工作這樣吧(被打)。

 

女主角塑造的形象讓人滿不耐煩的,優柔寡斷無法拒絕酒精與外遇對象的魅力與刺激,對於疏遠的老公偶而想盡心又無力改變,覺得自己雖然沒空陪小孩雖然都不接送或陪上遊泳課雖然老是放鴿子雖然外遇雖然酗酒嚴重,但她很愛小孩阿,每次外遇想煞車的時候就會想想小孩(不過一樣去外遇這樣),覺得難道這樣不夠嗎? 她也有想要努力阿。 
 

看到快結尾時覺得想放棄、但又想說剩沒多少看一下,故事很流暢到有點自言自語流水帳,偶而有點緊張刺激(不知道誰得知了她的外遇關係,會匿名傳簡訊來罵她。)   但看著看著就覺得:  恩所以這本書就是講艾莉森的外遇跟家庭掙扎???  這不是懸疑小說而是社會家庭小說嗎???  大概在最後1/4或1/5時候劇情才突然緊湊精采起來。結尾兩個事件跟謀殺案,的確有讓人ㄟ~原來是這樣的驚訝,然後也忍不住投射到現實的世界,覺得我們是不是都很容易忽略到小細節與時間堆疊的影響,而用太狹窄的觀點去評斷一個人。

 

但話說回來,這個故事,如果拿掉赤裸性愛描述的片段,故事還有多少精彩度呢? 
近年來的小說或影集口味都越來越重,對於性愛的描述、殺人的現場或是犯人或被害者心理描述都巨細靡遺到務必讓讀者有毛骨悚然的感覺。  但如果沒有感官的刺激,故事本身的推理或人的情感互動還夠吸引人嗎? 這兩三年大量地閱讀現代懸疑推理小說,覺得很多作品都很像,基本上大部分我都看完就立刻賣掉了,不會想收藏。  
 

這本書也差不多,可看打發時間,但不會想推薦這樣。
看到[畫錯重點的另類閱讀]跟我一樣覺得此書歹戲拖棚覺得安慰。

 

 

 

以下有雷

以下有雷

以下有雷

 

艾莉森老公_心理諮商師卡爾的設定反差如此之大的確有讓人意外,但誰也不知道一開始的起因到底是什麼了,原本溫柔體貼,負責性成癮跟婚姻諮詢的卡爾,什麼時候一般性愛無法滿足他,什麼時候開始心裡對艾莉森充滿各種嫌棄跟鄙視,是從他失業開始嗎?    又原來艾莉森醉到不醒人事,破壞了家庭活動、跟朋友聚會、以及久違的夫妻出遊,都不是真的她喝太多的關係。  (但艾莉森的確有明顯的酗酒問題)    

外遇對象的自殺有點讓人意外又不是很意外, 前後被兩個人控告強暴,算是正式地身敗名裂。 在被控告強暴之前,作者安排了一段艾莉森帶外遇對象到家裡,兩人一樣是粗暴式的性愛,但可能因為在家裡讓艾莉森一直想到小孩,不想再繼續、而外遇對象還一直強迫,直到艾莉森超激動拒絕,外遇對象才放開她。 在艾莉森得知外遇對象被控告強暴後,她想起她跟外遇對象無數次的性經驗,心中也懷疑難道對方真的不是會強暴的那種人嗎?    雖然這樣講超級政治不正確、雖然我知道就算是同意一百次不同意的那次被強迫就是強暴、即使是夫妻不是雙方同意的性行為就是強暴,但說真的她原本跟外遇對象的性行為感覺就很像強暴...有點像A片情節的那種感覺、只是是在艾莉森自己也願意的情況下進行,感覺她有點藉由被踐踏發洩自暴自棄的情緒(?)。 總之,先不說外遇對象跟其他人的事情,單只說在艾利森家裡那次,覺得外遇對象抓不準艾莉森到底是不是在拒絕好像滿可能的,因為平常她也是一直拒絕但是又無法拒絕外遇對象的召喚orzzz   總之外遇對象很渣(但是搞不懂幹麼後面提到好幾次外遇對象對她真的有特別感情什麼的),但艾莉森用自己跟他的經驗去判斷他到底有沒有強暴別人應該不太準。
 

故事的最後艾莉森變成了一個好媽媽,決定從第一線退下來當事務律師,不用上庭就可以準時上下班接送小孩,願意慢慢花時間陪小孩參加各種活動課程。 (職業婦女辛苦應該也是作者想要帶過的,不過這題目太大了這邊就此跳過)。 但一開始老公卡爾要跟她離婚數落她時,她一直狂問卡爾跟自己,我很愛小孩、小孩(大約五歲? 小學低年級?) 也還是很愛找我,難道這樣不夠嗎?   痾拜託當然不夠阿,如果只要心裡覺得有愛、偶而振作努力陪小孩一下就是好父母的話,當父母親就不用這麼辛苦了。

是不是如果卡爾沒有私底下變成特殊性癖好成癮的人,沒有身體心理開始排斥嫌棄艾莉森,艾莉森就不會外遇,跟酗酒越來越嚴重? 或許吧。雖然前面滿不喜歡艾莉森的,但她也只是展現人性脆弱的一面,當日子不順遂的時候,給自己帶來越來越多的麻煩。  總之,艾莉森的不好,不會減輕卡爾的錯。  卡爾的不好,也不能抵消艾莉森自己選擇的外遇跟酗酒。  真實人生就是這樣複雜又灰色。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人類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