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INE_ALBUM_書_230509_0.jpg

這本書講述了長達近十年,美國執法單位與那些賺取巨額的避險基金經理人們交鋒的故事,其中與最大尾的目標__薩克資本老闆史蒂夫‧科恩間交鋒,更是可以看到兩方律師的智力纏鬥。 記者詳盡的採訪整理、流暢的文筆與故事本身的戲劇起伏,讓這本依據真實事件寫成、理當枯燥的採訪紀錄小說變得十分精采,而Netflix 口碑爆棚神劇《金錢戰爭》(Billions)似乎就是用這本書的主角做為劇中主角原型參考。推薦一讀。

看完的感想是:  金融法規遠遠追不上市場變動的速度、而法律對這些有著看似無近金錢與資源的金融狼群們、其實根本束手無策。


     內容簡介     

 若你問某個交易員,他知不知道有哪個基金沒有在買賣時利用非法資訊,他會回答你:「沒有半個,那種基金無法存活。」

  一直以來,華爾街的交易員最想要獲得的東西稱為交易「優勢」(edge)--也就是能讓他們領先其他投資人的資訊。然而,他們對優勢的需求,終究衝撞到了一條界線。事先得知某間公司的營收、聽說某間晶片製造廠會在下週被收購、提早收到某種藥物試驗的結果,華爾街通稱這種資訊--專屬的、非公開的,並且絕對會改變市場的資訊--為「黑色優勢」(black edge),它們是所有資訊中最有價值的。但,通常也是違法的。

  書中講述的是,華爾街最賺錢的避險基金創始人史蒂夫‧科恩跨越違法界線,利用黑色優勢,賺進數百億美元,引來FBI關注、追查與纏鬥的故事……。其中最引人入勝的是,科恩的公司最後共繳納了18億美元天價和解金,其定罪的關鍵人物,竟然是台灣某半導體大廠的前職員!(哪一家呢?答案就在書裡,等著你去找)

  史蒂夫‧科恩,他是……
  ★與索羅斯、西蒙斯,並稱避險基金三大巨頭!
  ★《華爾街日報》上被譽為「避險基金之王」、「華爾街最強的交易員」。
  ★一年支付摩根史丹利、摩根大通和高盛的傭金,高達1.5億美元。
  ★為了賺取名聲,故意抬價用上億美元買下豪宅與藝術收藏,其中包含梵谷、高更的畫,以及畢卡索名畫《夢》。
  ★與前洋基球員A-Rod一同競標MLB紐約大都會隊,砸下20多億美元入主大聯盟。
  ★他的內線交易案創下美國史上和解金最高的紀錄!

  這是一個手握億萬資產的操盤手,運用黑色優勢(非法管道)獲利與監察機關周旋的故事,它像是一部引人入勝的法律驚悚片,提出了一些緊迫且重要的問題:當一個人手握重權或坐擁億萬資產,擁有近乎無限支配他人的權力之後,最終,他想要的結果會是什麼樣的呢?人的欲望無窮,那麼這種誘惑力又有多大?這個故事揭開了華爾街那些不為人知的權力故事。

 

mia素材 (31).gif

即使我對於金融認識如此淺顯,對於內線交易這件事情也一直很疑惑,想說怎麼可能防得了,有太多管道可以交換資訊了。 況且,執法單位為了讓證據在法庭上站得住腳、需要遵守種種的規定綁手綁腳,除非是個笨蛋,把所有內線交易的訊息都在電話講出來、在email或訊息中寫出來(但現在可以隱藏消息的app也越來越多了)。雖然這本書裡FBI是真的有抓到這種笨蛋,但像史蒂夫‧科恩這樣的聰明人,即使是整間公司都在內線交易,他還是有辦法讓執法單位抓不到任何確切的證據,雖然覺得很可惜這樣的人依舊吃香喝辣屢屢因為破紀錄高價標到名畫的消息上新聞、也不得不佩服他的手段。

不過讀完這本書是滿灰心的,畢竟就是真實事件、就也知道其實後來史蒂夫‧科恩併沒有被怎麼樣。 另外就像次級房貸、雷曼兄弟倒閉、引起全球金融風暴後,在這樣連累全球經濟、讓不知道多少人頓失畢生積蓄失去家園的大事件後,也幾乎沒有任何人因此被定罪,一切就這樣過去了。  而書中那些當初拒絕高薪、做著枯燥乏味且長工時的證券交易委員會的律師、FBI探員、檢察官......等等,在作者要結束此書時,幾乎都轉到業界做顧問或是加入當初幫這些金融罪犯辯護的律師事務所,實在讓人不剩唏噓。  雖然我也能明白,這些原本也都是高學歷高能力的聰明人,在滿懷抱負、辛苦了數年(有的將近十年),成立的案子不是被付錢和解掉、就是好不容易打贏一場官司、卻在上訴時被完全推翻,那種沮喪跟無力感、還有與長時間辛勞不相符的低薪,實在是讓人沒有繼續奮鬥的動力吧。

而且後來這些案件的上訴案中,法院逆轉的判決,更是讓我覺得根本是大開內線交易之門,法官是被這些大公司收買了吧.....。後來問從事相關行業的家人,說書裡避險基金剛成立時的內線消息真的是滿天飛耶,是那時候特別誇張,還是現在也一樣,家人就說現在也一樣、現在流行的量化基金更誇張、更不透明。  讓人有點感慨阿。

 

 

下面分享個我覺得整本書裡我最傻眼的故事(寫完發現超長~~),
雖然在這本書長達數年的交鋒裡,這個人只是個微不足道的小咖,但他整個求學過程鬼扯到本身就可以寫成書了吧。
 

 

FBI與其他執法單位在查薩克資本的過程中,盯上了一個曾經在薩克資本工作的印度裔第二代移民馬修˙馬托瑪。  馬托瑪的父母很年輕時就移居美國,一個是醫師一個是工程師,對於身為長子的馬托瑪一直抱持著很高的期待,尤其是馬托瑪父親一直夢想著自己個孩子可以進入哈佛就讀。但雖然馬托瑪已經是個很優秀的學生、但沒有優秀到可以進到哈佛,馬托瑪父親感到十分憤怒,竟然送給兒子一面金屬牌,上面刻了: 使父親夢想破碎的兒子。  .......超有病的這父親,但這還不是這對父母最誇張的事情。
 

後來馬托瑪進到了杜克大學主修生物,畢業後進到了國家衛生研究院工作,也已經很厲害。但他依舊惦記著父親的夢想,工作時申請了哈佛法學院且申請成功、讓父親欣喜若狂。 進到哈佛法學院以後的馬托瑪很活躍、參加了非常多的活動,影響到他的學習,到了大二快結束、大家開始申請助理職位時,他清楚知道依自己的成績一定選不到什麼好位置、所以呢,馬托瑪就決定竄改成績單! 他花了一個下午、把三門課的成績都改成A,寄給了23個法官辦公室申請實習生資格,而他也真的得到了三個法官的青睞、其中一個法官辦公室打電話聯絡馬托瑪,卻遲遲聯絡不上。
 

原來是接到信的法官辦公室中,有個書記官覺得成績單有問題,聯絡了學校、於是哈佛就知道他成績造假的事情。
馬托瑪發現漏餡了之後,開始了一連串的謊言,他首先說的是,他已經寄信撤回申請了,但寄信的紀錄很明顯那些撤回申請的信、都是他在被學校質問後才寄出,學校還是認定他在說謊,只是還是有進行調查,而馬托瑪的父母與弟弟都有來幫他作證(說謊),他們說的故事是: 馬托瑪為了要讓父母開心所以假造了成績單、但過幾天他就知道自己做錯了,又拿了正確的成績單給父母,然後把那些竄改過的成績單留在家裡、因為有急事離開家裡、麻煩弟弟幫他寄信處理助理申請的事情,結果弟弟不小心都用了竄改過的成績單寄出去了。
 

但這麼鬼扯的故事當然沒有說服哈佛為了退學與否成立的委員會,馬托瑪還是繼續堅持自己早在被學校質問前就有要撤回申請的打算,說他早就寫好EMAIL寄出、但不知道為什麼當天沒有寄出、被質問後的那天才真正寄出去。(讀到此處忍不住翻白眼)。 馬托瑪為了圓謊又說更多謊的行為,讓哈佛委員會最後決議要開除他的學籍。
 

被開除學籍以後,馬托瑪一直在研究如何可以復學,根據他自己的分析,他覺得問題出在電子郵件的寄出時間上,他想說如果可以說服委員會他在被抓到之前就已經有寄出撤銷申請的信,他就可以回到學校了。 所以呢,馬托瑪想到的方式是:  他可以創立一家公司來幫他的寄出時間做偽造背書! 然後馬托瑪把這個天馬行空的計畫告訴父母,父母同意幫忙、還用了房子去二次房貸借了一百萬給馬托瑪開設公司。 (完全不在意兒子是否犯法是否道德操守有問題耶,只在乎兒子有沒有進哈佛...) 

馬托瑪真的用這個公司寫了一份電腦數劇分析的報告繼續給哈佛法學院,不過後來他並沒有接到復學通知。 馬托瑪原本想說那就繼續做這公司,不過在這期間他其實是用假名開公司跟員工同事相處、幾個月內就把爸爸給的100萬美金花完,他跟合夥人試圖再跟馬托瑪父親要更多錢,但馬托瑪父親看出這間公司無法成功了,就罵兒子是徹頭徹尾的累贅後揚長而去。  後來公司給員工的薪水都跳票沒支付、另個合夥人也因為自己的詐欺案被抓,公司就在這樣的鬧劇下落幕了。

而就在此時,馬托瑪決定,他要成為一個金融家! (!!???)
馬托瑪又跟他第一個大學時很欣賞他的倫理學教授聯絡,希望教授再幫他寫一封推薦信,而這位教授已經幫他寫過兩封推薦信(申請國家衛生研究院與哈佛法學院時),他對於又要他寫推薦信很困惑(想說不適應該找哈佛的教授寫嗎)、但還是請馬托瑪跟他更新一下近年在做什麼好寫在推薦函裡,馬托瑪又說了一個謊: 說之前自己休學創立生技公司、不過因為親戚病重要回家幫忙公司就關掉了,而教授就聽了他的話寫了推薦函。 然後馬托瑪就改名,去申請史丹佛商學院,又真的申請上了!   然後畢業後就進入薩克資本工作


進到薩克資本工作後,因為史蒂夫‧科恩暗示要大家好好運用人脈、給予公司"準確度高的消息",公司眾人幾乎都走向尋求內線消息的路線。 馬托瑪真的很缺德,他盯上的是一個正在研發的阿茲海默藥物,透過仲介公司(把各領域學者介紹給金融界的人提供媒合、美其名是提供顧問消息拉)認識了該領域的知名學者,令用該學者年老,且與兒子妻子都關係惡劣的孤單,裝做對他的研究很感興趣、對學者也噓寒問暖,就像是兒子一樣,漸漸讓學者打開心房,陸陸續續跟他分享很多新藥開發的消息。 又剛好學者被選為新藥第二階段結果公布的人,在會議前就已經拿到試驗結果檔案、就立刻分享給馬托瑪。 馬托瑪得知結果不太好之後,立刻就通知史蒂夫‧科恩立刻把股票賣出、讓公司免去慘賠的危機。 在這之後,馬托瑪就沒有再跟老邁的學者聯絡了、即使他知道學者罹患癌症在治療、即使學者想說好久沒聯絡主動傳了訊息,馬托瑪就這樣從學者生活中消失。 直到FBI開始查這樁內線交易的消息。

 

其實回顧他的人生,馬修˙馬托瑪其實是真的很聰明有才能的人,不是每個人都可以申請上哈佛法學院又申請上史丹佛商學院的,可惜他野心太大、太想滿足父母(?)、加上不知道是家庭還是個性使然極度沒有道德觀,讓他的聰明才智都用在鑽營旁門左道。 最後的判決後有個場景也是很傻眼,就是馬托瑪不知道什麼原因、從頭到尾都堅持不跟執法單位合作、不願轉做證人去咬史蒂夫‧科恩,馬托瑪被判刑後、忘記是作者還是誰去問馬托瑪父親為何馬托瑪不願指證柯恩,父親很激動地引用聖經一段文字,說怎麼可以背叛鄰人什麼的,快笑死,這時候就很有原則了。  總之就是很扯的一家人~。

 

 

arrow
arrow

    人類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